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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崔琰 |
| 个人 资料 |
字 | 季珪 | 古名 |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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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卒 | 163 — 216(54岁) | 终属 | 魏 | ||
| 籍贯 | 冀州清河东武城[今河北武城东北] | ||||
| 容貌 | 声姿高暢、眉目疏朗、须长四尺、甚有威重 | ||||
| 官至 | 中尉 | ||||
| 家族 资料 |
父亲 | 未知 | 母亲 | 未知 | |
| 配偶 | 未知 | ||||
| 子女 | 未知 | ||||
| 兄弟姐妹 | 崔林 | ||||
| 相关人物 | 曹操 袁绍 司马朗 毛玠 | ||||
| 曾效力过的势力 | 魏 袁绍 | ||||
崔琰字季珪,清河东武城人(今河北武城东北)。声姿高暢,眉目疏朗,须长四尺,甚有威重,少好击剑,尚武事。及长,诵论语、韩诗。结公孙方等,师丛郑玄。袁绍辟之。绍出兵黎阳袭许都,琰谏阻,绍不听。未几,果败于官渡。绍卒,二子交争,争欲得琰。琰称疾固辞,获罪,赖阴夔、陈琳救得免。太祖破袁氏,辟琰为别驾从事。曹操征并州,留琰傅曹丕于鄴。魏初,拜尚书。主曹丕为太子。操贵其公亮,迁中尉。建安二十一年,曹操加魏王,以为意指不逊。罚琰为隶,后赐琰死。 |
崔琰初为袁绍谋事。袁绍败亡后,曹操辟他为官。琰刚正不阿,官做到尚书。后来反对曹操进位魏王而入狱。狱中大骂曹操欺君奸贼,被曹操下令杖杀于狱中。 |
▓曹操:君有伯夷之风,史鱼之直,贪夫慕名而清,壮士尚称而厉,斯可以率时者已。故授东曹,往践厥职。 《三国志·魏书十二》▓陈寿:太祖性忌,有所不堪者,鲁国孔融南阳许攸、娄圭,皆以恃旧不虔见诛。而琰最为世所痛惜,至今冤之。 《三国志·魏书十二》 ▓陈寿:崔琰高格最优,鲍勋秉正无亏,而皆不免其身,惜哉!大雅贵“既明且哲”,虞书尚“直而能温,自非兼才,畴克备诸! 《三国志·魏书十二》 ▓先贤行状:琰清忠高亮,雅识经远,推方直道,正色於朝。魏氏初载,委授铨衡,总齐清议,十有馀年。文武群才,多所明拔。朝廷归高,天下称平。 《先贤行状》 ▓魏略:明帝时,崔林尝与司空陈群共论冀州人士,称琰为首。群以“智不存身”贬之。林曰:“大丈夫为有邂逅耳,即如卿诸人,良足贵乎!” 《魏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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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琰字季珪,清河东武城人(今河北武城东北)。声姿高暢,眉目疏朗,须长四尺,甚有威重,少好击剑,尚武事。及长,诵论语、韩诗。结公孙方等,师丛郑玄。袁绍辟之。绍出兵黎阳袭许都,琰谏阻,绍不听。未几,果败于官渡。绍卒,二子交争,争欲得琰。琰称疾固辞,获罪,赖阴夔、陈琳救得免。太祖破袁氏,辟琰为别驾从事。曹操征并州,留琰傅曹丕于鄴。魏初,拜尚书。主曹丕为太子。操贵其公亮,迁中尉。建安二十一年,曹操加魏王,以为意指不逊。罚琰为隶,后赐琰死。
崔琰初为袁绍谋事。袁绍败亡后,曹操辟他为官。琰刚正不阿,官做到尚书。后来反对曹操进位魏王而入狱。狱中大骂曹操欺君奸贼,被曹操下令杖杀于狱中。
▓曹操:君有伯夷之风,史鱼之直,贪夫慕名而清,壮士尚称而厉,斯可以率时者已。故授东曹,往践厥职。 《三国志·魏书十二》